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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首次亮相!
发布时间:2025/06/26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医疗保障法草案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着重规定医疗保障的体系框架和基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立法历程

2021年6月15日

国家医保局就《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意见

2022年7月

国家医保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069号建议的答复(医保函〔2022〕44号)中指出,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医疗保障法》列入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3年3月31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指出,坚持着眼全局,持续推进《医疗保障法》立法。

2023年5月31日

国家医保局举办2023年医疗保障法治专题培训班

2023年9月5日

国家医保局在江苏南京召开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座谈会

2023年11月3日

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主持医疗保障法立法座谈,就《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征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两定机构代表、医药企业代表、参保单位代表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

2024年5月9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指出,加快出台医疗保障法。医疗保障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计划

2025年4月27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5年5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共16件,包括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国家医保局起草)、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社会救助法草案等。

2025年6月24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将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重点内容

 

首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7章50条,系统规定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助力依法健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有效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打牢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制度基础。

 

 

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介绍,草案设专章系统规定了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对较为成熟定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明确了参保范围、筹资方式和待遇保障等。

 

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草案规定医疗保障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和会计制度,专款专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明确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原则要求,立足基金承受能力,满足参保人员合理医疗需求;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

 

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方面,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统一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城乡全覆盖;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相衔接的医药费用直接结算机制,完善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草案强化了对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规定建立人大监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基金使用实施动态智能监控,提高监督效能;综合运用罚款、暂停涉及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暂停医药费用联网结算、解除服务协议等多种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