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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罕见病药可纳入商保目录,你期待哪种药入选?
发布时间:2025/07/11

 

7月10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系列文件,7月11日—20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开通网上申报系统。

 

这将是国内第一版商保创新药品目录,主要纳入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按照2025年度《工作方案》, 在5年内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或治疗罕见病的独家药品可以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医保局特别指出,罕见病用药申报不限制上市时间。

 

商保创新药目录设定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是遴选范围方面。商保创新药目录主要聚焦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的药品。按照本年度《工作方案》,在5年内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或治疗罕见病的独家药品可以申报。 

 

 二是使用范围方面。商保创新药目录推荐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基本医保不予支付。

 

 三是制定程序方面。商保创新药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与基本目录调整工作同步开展。程序与基本目录调整基本一致,但商保专家在对药品是否进入商保创新药目录以及价格协商具有重要决策权。申报阶段,基本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同时申报,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单独申报基本目录或是商保创新药目录,或者同时申报。在评审阶段,基本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评审同时进行。对综合组专家建议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组织商保专家评审,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四是支持商保创新药患者可及。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支付管理政策,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的范围,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经审核评议程序后支付。  

 

 商保创新药目录制定和基本医保目录的调整同步进行,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

 

 

在专家评审阶段(8-9月),会形成拟调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等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在价格协商(9-10月)阶段,国家医保局起平台作用,主要由商保评审专家和企业直接协商价格,但是相较于商保公司此前能够拿到的药品价格,预计仍有一定的降幅。

 

在专家构成方面,参与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的专家预计主要来自商业保险公司等。商保专家在对药品是否进入商保创新药目录以及价格协商具有重要决策权。

 

7月13日(周日),国家医保局将召开2025年药品目录调整企业答疑会,进行面对面辅导。